随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全面实施,使用“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越来越多。对已取得新营业执照,却又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纳税人来说,如何注销税务登记成了普遍关注的问题,注销税务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暂无变化“需要明确是,‘三证合一’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还是有法律地位的,仅是政府简政放权,把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那么,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流程暂无大的变化。
一、三证合一后注销税务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清税申报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
2、董事会(职代会)或主管部门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需要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复印件以及原件,破产企业需要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以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去办理) (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6、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注意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企望港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要在清理发票后需及时申报与清缴应纳的税款、罚款、滞纳金和欠税。
三、如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未按规定时限,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内容:
审核纳税人是否已办结下列涉税事项:
(1)取消相关资格认定
(2)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
(3)结存发票作验旧、缴销处理
(4)办结申报事项
(5)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
(6)未结案件
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实地清算,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通过以上审核,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经系统录入注销登记信息,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3、其他清理事项。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 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zhengsui.net/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价格透明
明码标价无隐形收费
信息保密
所有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进度掌握
全程跟进办理流程
售后无忧
专业顾问全程跟进
友情链接:
注册广州公司| 广州专利申请| 正穗香港公司注册| 广州公司注册|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 广州税务筹划|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州商标注册| 记账公司 | 外资公司注册| 广州办公室租赁| 广州商标注册| 广州公司注销| 深圳注册公司| 广州公司注册| 深圳公司注册| 梅州公司注册| 汕尾公司注册| 惠州公司注册| 注册广州公司| 注册公司地址| 韶关公司注册| 广州个税申报| 广州税务筹划|地址:广州天河区车陂大岗路2号联合社区1B栋2楼整层
2004-2023 广州正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6043017号